沈阳西站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路局《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沈阳西站把送温暖活动作为双节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听取工会制定的双节送温暖活动方案,车站党政工团联合下发了《沈阳西站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安排》,为“两节”送温暖活动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二是摸底排查,明确对象。为确保“两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车站工会在去年12月初就对特重困职工、一般长期困难职工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排查,登记建档。12月下旬将关注焦点重点投向五类群体。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因病住院的职工;二是生活上有一定困难的劳动模范;三是节日顶岗在位的一线职工;四是因遇受自然灾害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职工;五是生活困难的单亲女职工。
  三是分层走访,送去温暖。车站工会制定了周密、细致的送温暖方案,明确分工负责,落实走访人员和帮扶措施。车站工会根据特重困难职工需求,经过市场调研,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统一购买了米、面、油、鱼、肉、蛋。针对车站地处郊区,交通不便的特点,按困难职工家庭地址,划分三条送温暖路线,由车站领导班子按包保分工组成三个小组,将慰问金和食品送到每户特、重困职工家中,将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科室干部一帮一结对子,建立爱心联系卡,分头包保一般长期困难职工,春节前做到“三个一”即(道一声祝福,送一份慰问金,解一道难题);三是车站工会在春节前对劳模、住院和临时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四是车站女工委员对单亲困难女职工逐户进行走访慰问。据统计,2012年两节送温暖期间,车站68名干部共走访特、重困、一般长期(临时)困难职工83人。
锦州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送药到一线
  锦州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工会在疾控所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卫生防疫部门的实际,组织开展了“为一线职工健康服务,送医送药到冬春运现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活动中,他们针对冬季常见病与多发病,精心组织编印冬季防病宣传单,购进防治疾病的常用药品,组成防病小分队,于2011年12月下旬—2012年1月上旬,由疾控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不畏严寒,先后深入到锦州站、锦州机务段、锦州工务段、锦州车辆段等单位的一线车间、班组和作业职场,为一线职工讲解冬季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常识及各类药品的使用方法,测量血压,健康咨询,同时发送抗感冒等常用药品9种8770余盒(瓶),受到一线广大职工的好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1)
  国办发〔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四季度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大幅度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这对于提振信心、活跃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消费和投资,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住房有效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切实扩大上述五类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和比例。要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审批效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需要办理农用地征转用手续的,要加快审批工作,确保供地计划落到实处。
  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四)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
  1、个人帐户能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1)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
  (2)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 住院、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规定病种及家庭病床医疗费
  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费用。
  (4) 参保职工因转诊或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
  医疗保险规定的需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5) 《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目录》范围内医保类别为丙类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哪些费用?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支付范围:
  (1) 定点医院、转诊转院、异地就医急诊住院医疗费用;
  (2) 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病种、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统筹医疗保险基金设定年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550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50000元,参保家属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为30000元。
  4、职工住院医疗费个人支付比例是多少?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应按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7%、三级医院12%的比例,由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现金支付;退休人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此基础上相应降低3个百分点。
  5、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发生的费用如何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类、乙类。
  (1)甲类药品:由基本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2)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由基本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按下列原则支付:
  ①药品目录备注中限序贯治疗、限二线用药、限工伤保险、*提高个人自付比例的药品,先由个人自负15%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②其它乙类药品及民族药先由个人自负8%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参保职工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离休人员、工伤人员(限工伤部位)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不分甲、乙类,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6、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什么规定?
  参保职工因突发疾病危及生命(符合《急诊抢救病情范围》),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住院者,于三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沈阳铁路局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报告(路电33437),并于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回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个人负担35%,统筹基金承担65%;退休职工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承担70%。补充保险基金补助比例降低10%。
  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留观转住院的,其留观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也由统筹基金按上述标准支付。
定点医院名单定点医院平面图 ●定点药店名单